“层次”装饰艺术的运用,在我国古代家居中已得到充分体现,如古代家具中无论是餐桌、写字台、花架等,均很重视其接近地面的那个层面的构造,这个层面虽无多大实用价值,但在“务虚”中,却与上边的实用层面形成搭配和呼应,给人一种丰富感,如古式写字台下边的大面积“冰凌格”面。在古代家居装饰中,还讲究大、小、高、低不同家具的可重叠性,如餐椅可放到餐桌下面;正方形的八仙桌的三分之一可放在“大条案”下边;太师椅下边加一“脚踏板”;“架子床”呈现出屋中有“屋”的格局;罗汉床上还可放个“小炕桌”等等。
以上所说的是高、低差别上的“层次美”;其实在纵深方面上也有“层次美”的表现,如慈禧太后的“垂帘听政”,便是利用了“垂帘”装饰,造出“可听不可视”的又一空间,屏风的运用也大致如此。
走出现今的单元房,进门处有“玄关”装饰,可为第一道风景,绕过它,可见客厅的一面墙,如果还能向某间房屋(门开着时)望去,那么,目光能看到的更深一层的墙面,最好涂成另一种颜色,在与客厅墙面的不同中,给人一种“层次美”。其他如在大面积的磨砂玻璃、半透明的装饰帘幕后边安装冷光照明,便创造出一种“想象空间”,增加了一个层次,如在没有窗子的一面墙上,挂一个薄窗帘,其后设灯照明。此外,双层窗帘、双面门帘等均可增强层次效果。
在较高大的房间里,“层次美”能得到很好的表现,如“跃层”式住宅,在大结构上就给人一种“登堂入室”的美感,其次在装饰上,瓷砖或木地面为第一层次;铺地毯为第二层;造局部“地台”为第三层;床为第四层;较宽大的窗台面为第五层;在窗台左右或其它墙面上又可造出“墙台”,为第六、七层;床顶上以轻柔的“床幔”装饰为第八层;天花板又可分出两三个层次,将这些层面在造型与用材用色上统一考虑,就会出现一个很好的氛围效果。阳台上的花架做成阶梯状,就有了“花山”的层林意境。在室内,如用射灯将花草的影子照在墙上,“虚与实”之间就又多了一个层次。